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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0-11

犯人在服刑期间,若是身患严重疾病或者其他病症是可以被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保外就医的条件,对疾病的范围也有明确规定,那么法律允许的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北京刑事律师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保外就医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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