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治理尚不完善,犯罪现象都有发生,有的甚至几个人一起结伙作案,在我国刑法中称之为“共同犯罪”,如果希望在被抓后获得立功减刑的机会,那么除了坦白自己罪行这条路,还可以在同案犯身上立功以从轻、减轻自己的罪行。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刑事案件中在同案犯身上立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揭发同案犯犯罪罪行的,不属于立功,而是属于自首的必备要件。
因为依据规定,自首的前提是交待本人罪行,立功是揭发他人罪行,而共同犯罪中的所有犯罪人应当视为一个整体,若想自首仅仅揭发自己的罪行不够,所涉及的其他同案犯的罪行也是其犯罪组成的一部分,不能视为他人的犯罪,所以此时不能认定为立功。
2、揭发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罪行,经查证属实,属于立功。
因为在同一起共同犯罪中,各个犯罪分子的罪行才会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如果同案犯有犯与本案无关的其他罪行,是没有共同意志的,因此,依据规定,揭露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罪行,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立功。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在内,只要真正起到“协助”的作用,都可以算是立功表现。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中在同案犯身上立功的相关规定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