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常识 > 北京保外就医应符合哪些条件?

北京保外就医应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1-22

保外就医,或许大家都听说过,尤其对某些贪污犯、受贿犯实施保外就医的时候,往往都会引起社会热议,很多人认为其中藏有“猫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保外就医并不是什么罪犯都可以适用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允许进行保外就医。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北京保外就医应符合哪些条件?

北京保外就医应符合哪些条件?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

(2)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3)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4)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以上就是北京保外就医的条件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北京保外就医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上一篇:处理单位犯罪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下一篇:刑事案件中保外就医有哪些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