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众所周知的,但事实上,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生活中诸如侮辱、诽谤、虐待、侵占、重婚等等涉嫌犯罪的,受害人自己都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那么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1、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以上就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