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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应如何计算?

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11-20

诉讼判决后,判决双方当事人就应该依照判决结果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下面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应如何计算?

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生效时间:

1、一审判决书不上诉,以及无异议支付令送达最后一位当事人后次日起算满15日后的次日生效;(注:期间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一审裁定书不上诉,送达最后一位当事人后次日起算满10日后的次日生效;

3、二审判决书、不准上诉判决书、不能上诉裁定书,最后一位当事人送达后即为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送达当日生效)

4、一审上诉后维持原判时,一审判决书生效时间为二审判决书送达之日(非追溯到一审送达日)

5、《婚姻法解释一》“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非是作出即发生效力,而是指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二、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般现在采用的都是送达生效原则。

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结案时间:

1、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日为结案时间;

2、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之日为结案时间;

3、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时间;(注意:非签收之日)

4 、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时间。

以上就是二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的计算方法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案件的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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