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律师网 作者:田丽丽 时间:2018-09-10
涉嫌罪名:故意伤害罪
代理方:被告人王X岐
代理阶段:一审
承办律师:北京律师田丽丽
咨询热线:15201658028
一、案情简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X荣、王x岐于2012年7月30日14时许,在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224号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王X旺发生争执,后被告人王X荣、王x岐持镰刀、铁耙对王X旺进行殴打,致王死亡。
二、审判结果
被告人王X岐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部分采纳。
三、判决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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